8月24日至25日的新消息是什么
美联社于2026年8月24日报道,根据其取得的美国国务院文件及两名美国官员的说明,国务院正准备与国土安全部(DHS)协调,撤销最多约20万名外国人的B-1商务或B-2旅游签证。这些签证据报签发于2016年至2026年,持有人后来已经申请或正在申请美国庇护。
国务院发言人Tommy Pigott向美联社确认,国务院正与DHS协调识别并撤销部分以短期访问身份入境、其后申请庇护者的非移民签证;但他没有确认最终人数,并表示撤销数量会随着分批处理而变化。报道所称‘最多20万’来自尚未最终实施的文件和官员信息,不应写成已经撤销20万份签证。
报道还明确说,除非计划被修改或受到挑战,国务院预计将在未来数周宣布并滚动实施;截至本文信息日期,公开报道没有列出完整名单、统一生效日、个案通知格式或全部例外。因此,目前最准确的状态是准备实施,不是所有庇护申请人的B1/B2签证已经失效。
先把签证、身份和庇护分成三件事
很多咨询把passport里的visa、I-94准许停留期和pending asylum混在一起,这会导致错误判断。
- B1/B2签证主要是前往美国口岸申请商务或旅游入境的旅行文件;签证有效不等于保证入境;
- 在美非移民身份或准许停留期通常由CBP入境记录、I-94及DHS后来批准的延期或转换决定;签证页上的到期日不是在美停留截止日;
- 庇护申请是依据8 U.S.C. §1158提出的保护请求。法律一般允许身在美国的人不论当前身份申请庇护,但仍受一年期限、既往申请、安全第三国及其他例外规则影响。
所以,国务院撤销护照中的B1/B2签证,不等于USCIS或移民法官已经驳回I-589,也不等于申请人当天自动收到最终递解令。反过来,I-589待审也不会自动延长原B1/B2身份或把申请人变成合法非移民。每一个状态都要看自己的文件和日期。
为什么撤签仍然不能忽视
8 U.S.C. §1201(i)授权领事官或国务卿酌情撤销已经签发的签证,并规定通知有关机关。该条对司法审查设有限制,但在撤签成为递解程序中唯一依据的特定情形下保留有限审查空间。
8 U.S.C. §1227(a)(1)(B)也把某些非移民签证依§1201(i)被撤销的情况列为可递解依据之一。法条出现‘deportable’并不代表ICE无需程序即可立即把每个人送走;政府是否发出NTA、是否存在其他指控、案件由USCIS还是EOIR处理、是否有有效保护请求和可提出的抗辩,仍需按个案判断。美联社引述官员同样指出,拟议撤签不一定导致立即递解。
对人在美国境外的人,最直接的风险通常是原B1/B2签证不能再用于登机和申请入境;对人在美国境内的人,风险可能集中在再入境、现有身份、DHS执法和递解程序。不要因为暂时没有收到ICE通知,就推断签证仍有效;也不要因为收到领馆撤签邮件,就自行认定庇护案已经失败。
申请庇护本身不是刑事定罪
8 U.S.C. §1158(a)(1)一般允许身在美国或抵达美国的人,不论身份申请庇护。申请庇护不是刑事逮捕、刑事起诉或刑事定罪。国务院官员对某些入境目的和其后庇护申请提出质疑,也不等于每一位申请人都已被认定欺诈或提交虚假申请。
是否存在入境时的虚假陈述、申请是否善意、是否满足庇护定义以及是否受一年期限影响,需要结合DS-160、入境问答、I-94、I-589陈述和证据逐项分析。政府指控与最终裁决必须分开;不能只凭申请时间接近入境,就把欺诈写成已经成立的事实。
同时,USCIS的I-589说明警告,明知虚假的庇护申请可能带来极严重后果;未获批准且无其他合法依据的人也可能进入递解程序。申请人不应补造经历、购买假证据、删除旧表格记录或让不同文件互相矛盾。
今天先核对八项材料
1. 护照与每一张美国签证
保存签证页清晰副本,记录签证类别、签发领馆、签发日、有效期和签证号码。不要把签证到期日当作I-94截止日,也不要在公开留言中上传完整护照或签证号码。
2. 最新I-94与每次入境记录
确认最近一次入境日期、class of admission和admit-until日期。若曾延期、转身份或获其他身份,取得I-797批准通知。口头说‘旅游签还没过期’不足以证明当前在美身份。
3. I-589收据与递交路径
确认I-589是向USCIS、移民法庭还是BIA相关程序递交,记录收件日、收据号、A-Number、指纹通知、面谈或庭期。仅寄出材料、信用卡扣款或拥有快递单,不必然等于案件已被正确受理。
4. DS-160和入境时陈述
取得当年签证申请表、面谈准备材料、邀请函、行程及入境时携带的文件。不要自行修改旧记录。评估重点通常是申请签证和入境当时的真实意图与证据,而不是事后用一句话替代完整时间线。
5. 国务院、领馆、USCIS、ICE或EOIR的新通知
保留邮件原文、信封、PDF附件和收到日期,核对发件域名但不要点击可疑链接。撤签通知、USCIS案件通知、ICE报到要求和移民法庭NTA是不同文件,处理期限也不同。
6. 地址与代理信息
确认USCIS、EOIR及代理人分别掌握正确地址。向一个机关更新地址不一定自动更新其他机关。若已经在移民法庭程序中,应核对EOIR-33要求;错过面谈或庭期可能产生独立后果。
7. 工作许可与其他基础身份
pending I-589、EAD和B1/B2身份不是同一个概念。核对工卡类别、到期日、延期依据,以及是否还有TPS、parole、学生、家庭或其他独立程序。不要仅凭工卡未过期推断B1/B2签证或非移民身份仍然有效。
8. 出境与再入境计划
在购买机票或离境前,核对签证是否被撤销、是否有有效旅行文件、是否会触发非法居留禁令、是否被视为放弃某项申请,以及离境后能否继续处理庇护。Advance Parole也不保证入境。收到撤签消息后不要仅凭旧签证页尝试登机。
收到撤签通知后不要做什么
不要立即撤回I-589、重复递交一份内容不同的庇护申请、删除USCIS在线账户、销毁旧护照或向领馆发送未经核实的长篇解释。更不要在电话或网络表单中提供虚假陈述。
不要把社交媒体上别人的撤签邮件当成自己的通知。计划据报会滚动实施,签证是否已被撤销、何时生效及通知是否送达,需要核对个案记录。
也不要因担忧就缺席USCIS面谈、移民法庭听证或ICE报到。撤签不会自动取消既有出庭和报到要求;缺席可能造成新的程序风险。若出现拘留或实际递解安排,应让合资格代理人核对是否存在BIA、联邦法院或DHS层面的紧急措施;提交请求与真正取得stay是两个状态。
不同人群的下一步不同
仍在B1/B2准许停留期内的人应核对I-94、撤签通知及I-589递交日,评估撤签对现有身份和下一步申请的影响。不要假设签证撤销自动缩短I-94,也不要假设I-94能消除撤签带来的其他风险。
B1/B2停留期已过、I-589待审的人应区分‘庇护待审期间’、‘合法非移民身份’和‘unlawful presence计算’。这些概念可能有不同规则,不能用一句‘有庇护身份’概括。
已经在移民法庭程序中的人应把撤签通知交给正式代理人,核对NTA指控、I-589版本、庭期和递交证明。撤签可能被加入或影响政府主张,但不代表法官已经作出递解决定。
人在美国境外或计划离境的人应在登机前确认签证状态及能否申请新签证。美国境内待审的庇护申请、旅行文件和领馆签证属于不同机关与程序。
官方及可靠资料来源
- 美联社:美国拟撤销最多20万名庇护申请人的B1/B2签证(2026-08-24)
- 美国法典:8 U.S.C. §1201(i),签证撤销权限与审查范围
- 美国法典:8 U.S.C. §1158,申请庇护的法定框架
- 美国法典:8 U.S.C. §1227,部分可递解理由
- 美国国务院:签证有效期与在美准许停留期的区别
- USCIS:Form I-589庇护及禁止递解申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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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持B1/B2入境后已经递交I-589、收到签证撤销或身份相关通知,或计划近期离境,可通过本站Intake或Contact表单说明签证类别与签发年份、最近一次I-94截止日、I-589递交机关和日期、当前是否在EOIR程序以及下一次面谈、庭期或ICE报到日。请勿在公开留言中发送完整A-Number、护照、签证页、庇护陈述、医疗记录或账户密码。
本文信息更新至2026年8月25日,仅供一般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案件的法律意见。拟议撤签计划尚未最终公布,范围、通知、实施日期、例外、诉讼及DHS处理方式可能迅速变化;应以国务院正式通知、I-94、USCIS或EOIR案卷和当前法律为准。提交网站表单不建立律师客户关系,也不保证维持签证或身份、停止递解、获得工卡、庇护批准、重新入境或任何案件结果。